關于做好2021年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醫療保障局、財政局,梅河口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
按照《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1〕32號)要求,為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加快完善我省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贫?,切實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
按照國家關于“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的規定和各級財政分擔比例,2021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58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48元,省級財政補助139.2元,市縣財政補助92.8元(延邊地區享受國家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中央財政補助464元,省級財政補助69.6元,市縣財政補助46.4元。伊通縣、長白縣和前郭縣少數民族自治縣比照延邊地區享受國家西部大開發省級優惠政策,即中央財政補助348元,省級財政補助185.6元,市縣財政補助46.4元)。各市縣財政部門要按照規定標準和統收統支管理要求,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并及時劃入各統籌區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基金賬戶。
二、鞏固完善居民醫保待遇
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推進落實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吉醫保聯〔2021〕15號)精神,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和標準。按照杜絕增量、規范存量的要求,各統籌區不得再出臺超出清單授權范圍的政策。各市(州)醫療保障部門要以切換上線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臺為契機,加快清理規范統籌區內現行與清單不相符的政策措施。
繼續執行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做好苯丙酮尿癥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吉醫保聯〔2019〕12號)相關待遇政策,對參加我省基本醫保的苯丙酮尿癥(PKU)患者,待遇支付從2021年1月1日開始。
三、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
進一步鞏固拓展醫保脫貧攻堅成果,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常態化保障平穩過渡。過渡期內通過分類調整資助參保、鞏固基本醫保保障待遇、繼續實施大病保險傾斜保障、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等政策措施優化醫保傾斜幫扶政策,分類落實好脫貧人口醫療保障待遇,確保政策平穩銜接、制度可持續。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做好高額費用負擔患者因病返貧致貧風險監測,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推動落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制度。
四、加強醫保支付管理
貫徹落實國家醫保局《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和《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制定定點醫藥機構評估細則、績效考核細則,進一步簡化、優化醫療保障定點服務機構履約能力評估工作。持續深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動DRG和DIP國家試點開展實際付費。強化醫保目錄管理,配合國家醫保局做好2021年國家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并嚴密落實結果。結合國家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要求,進一步細化完善我省特殊藥品管理政策。指導各地做好我省2021年省增藥品消化落地執行工作。持續做好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動態維護,穩妥實施我省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動態調整。
五、加強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價格管理
做好國家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落地實施工作,落實好醫?;痤A付、支付標準協同、結余留用等配套政策,做好采購協議期滿后的接續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2號),進一步探索高值醫用耗材的集中帶量采購改革,探索實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對拒絕提交守信承諾的投標掛網企業采取約束措施。
六、加強基金監督管理
切實抓好《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貫徹落實,做好宣傳培訓工作。加強基金監督檢查,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三假”開展欺詐騙保專項整治。推動大數據應用,優化完善智能監控子系統功能,提高監管效能。加強綜合監管,整合監管資源,充分發揮醫保行政監管、經辦稽核等作用和第三方專業力量。健全協同執法、一案多處工作機制。健全完善舉報獎勵機制,加大宣傳曝光力度,營造維護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圍。
全面推行城鄉居民醫?;鹗屑壗y收統支,加強會計核算、基金賬戶和基金收支管理。結合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加強基金收支運行分析,開展基金使用績效評價,完善收支預算管理,健全風險預警、評估、化解機制及預案。
七、加強醫保公共管理服務
繼續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結算和跨省就醫醫保費用清算工作,及時結算新冠疫苗及接種費用。全面落實《吉林省醫療保障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清單(2021版)》、全省醫療保障業務經辦流程和服務指南,執行全省統一的醫保經辦服務事項名稱、事項編碼、辦理材料、辦理時限、辦理環節和服務標準。落實國家醫療保障經辦大廳設置與服務規范及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全省醫保經辦機構標準化建設和服務規范的通知》(吉醫保辦﹝2021﹞23號)要求,推進醫保經辦標準化窗口和服務示范點建設。加快推進全省統一的12393醫保服務熱線建設,做好與省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有序銜接。拓展醫保服務訴求受理渠道,建設全省醫保智能客服中心。增強基層醫療保障公共服務能力,推進醫療保障公共服務納入縣鄉村公共服務一體化建設,在醫保經辦力量配置不足的地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醫療保障經辦力量。規范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管理服務。推進醫保經辦管理服務與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等有效銜接,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能服務方式創新并行,提高線上服務適老化水平,優化線下服務模式,保障老年人、重度殘疾人等特殊人群順暢便捷辦理業務。
完善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方式。加強部門數據比對和動態維護,防止“漏?!薄皵啾!?,避免重復參保,優化參保繳費服務,壓實鄉鎮街道參保征繳責任。堅持線上與線下結合,推進參保人員辦理參保登記、申報繳費、查詢信息、欠費提醒等“一次不用跑”。貫徹落實全國醫保政務服務事項操作規范,實現“跨省通辦”事項辦理規范化和標準化。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落地應用,完成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互聯互通,加快推進醫保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依托國家醫保服務平臺實現線上備案服務,優化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根據全省統一安排部署,探索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實現路徑。
八、做好組織實施
各統籌區要高度重視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工作,切實加強組織保障,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要強化服務意識,優化服務方式,更好為人民群眾提供公平可及、便捷高效、溫暖舒心的醫療保障服務。要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普及醫療保險互助共濟、責任共擔、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強群眾參保繳費意識,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各級醫療保障和財政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部門信息溝通和工作協同機制,做好基金運行評估和風險監測,制定工作預案,遇到重大情況要及時按要求報告。
信息來源:吉林日報